1、“2000.1.9” 煤矿运输事故1、事故名称:“2000.1.9” 运输事故2、事故经过2000 年 1 月 9 日四点班 20 时 34 分, 矿调度接到采区调度电话, 汇报111213 外上山发生一起跑车事故,伤 4 人,矿调度接到电话后通知安监处长满福仁、安检科副科长贺洪友、机电副矿长张晓雷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公司接到电话后,安监局、动力部、公安处、工会领导均赶到月亮田矿,并下井勘察事故现场。3、发生事故的时间2000 年 1 月 9 日 20 时 34 分。4、发生事故的地点南一采区 111213 外上山。5、事故类别运输事故。6、事故伤亡人员情况死亡 2 人,轻伤 2 人。7、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略)8、事故性质责任事故。9、事故直接原因违章超挂车,违章使用绳扣联接。10、事故的间接原因是运输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干部作风不实、不细,矿上安排的事没有认真落实。11、防范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规程作业,严禁超挂车提升。、整顿全矿井小绞车道的轨道质量,加大反“三违”反事故的力度。、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各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提高其自主保安意识。12、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1)、当班班长吴光敏违章指挥,在本次事故中已触犯刑律,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当班工作龚艳违章挂军,在本次事故中已触犯刑律,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事故中的其他相关责任者,由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月亮田矿分别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必要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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