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旺煤矿“102”顶板事故一、事故概述1.事故单位:湘潭县新旺煤矿。2.事故时间:2007 年 10 月 2 日凌晨 1 时。3.事故地点:井下-160m 水平 3 煤二副巷通风天眼。4.事故类别:顶板事故。5.事故伤亡情况:死亡 1 人。6.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6.5 万元。二、事故单位概况(一)事故矿井基本情况1.新旺煤矿位于湘潭县谭家山镇榜塘村,距湘潭市 30 公里,1996 年由谭家山镇榜塘村集体开办。该矿采用立井-斜井联合开拓,采用经县主管部门批准的巷道式采煤方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主采 7、10 煤层。矿井属高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层有自燃倾向。矿井实际正常涌水量3m3/h
2、,最大为 5 m3/h。设计生产能力 3 万吨/年,每天三班制作业,2007年元至 9 月共产煤 2 万吨。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情况:由张自力任法人代表、矿长,主持全面工作,副矿长刘运清分管生产工作,副矿长谭喜军分管安全工作,还有张建湘、齐国清 2 个副矿长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新旺煤矿持证情况:“五证一照”齐全。4.生产系统:通风系统: 该矿采用中央分列式抽出通风方法, 风井安装有 2 台 BK60-10型风机,电机功率 22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掘进当头采用 YBT-5.5 型局扇送风。提运系统:主立井使用 JTK-1.2 型绞车提升,电机功率 45Kw;暗斜井使用JTB-0.8
3、型绞车,电机功率 30KW;井下运输大巷和地面均采用人力推车,使用 U-0.75T 侧卸式矿车。供电系统: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均来自谭家山煤矿的 6KV 变电所,采用LG25 架空线输送至矿。矿井另外配备有一台 150-6F 柴油发电机组作备用电源,功率 150KW。矿井采用 380V 电压下井,在地面安装有 1 台S9-160/6/0.4 型变压器, 另安装有 1 台 S7-100/6/0.4 型变压器, 供井下动力负荷用电,地面供电由变电站低压屏分路供电。排水系统:矿井采用一级排水,使用 2 台 D12-257 型水泵,配套电机功率15KW。压风系统:采用移动式压风机,放在井下,型号为 W-2.8/5,功率为 11KW。(二)事故地点概况:新旺煤矿“102”顶板事故地点位于160m 水平东二石门 3 煤一副巷通风天眼掘进头。通风天眼布置在煤层中,天眼规格:0.80. 8m2,采用木支架盘树支护。该通风天眼 9 月 29 日开始掘进,事故当班前已掘进支护 7米。(三)安全监管情况:事故发生前,当班安全员唐立加到160m 水平东二石门 3 煤一副巷检查,交代要注意安全,要带挡作业;当班下井带班的安全副矿长谭喜军也到了160m 水平 3 煤一副巷检查,在工作面掘进头发现煤层有点抽心,只交代要作业的唐声勇必须带好挡作业,就到其他工作面去了。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