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盐湖镇振兴煤矿“61”顶板事故讲解了2007年6月1日发生在常宁市盐湖镇振兴煤矿的一起顶板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7万元。事故地点位于-19m水平运输石门向北开门4m处。该矿为私营合伙企业,矿井“五证一照”齐全,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t/a,2007年实际生产原煤1万吨。矿井可采煤层为5煤和6煤,其中6煤层顶板稳定性较好,但局部地点较为破碎。事故发生地点采用木支护,支护质量较差,多数支架迎山角不合要求。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单回路供电,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常宁市盐湖镇振兴煤矿“61”顶板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相关监管部门。该文档详细记录了事故发生的背景、原因及矿井的基本情况,为类似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有助于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