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1人死亡描述了2011年2月16日至17日在塔河工区某勘探局某钻井队发生的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导致1人死亡、1人脱险。事故发生时,袁某和秦某负责看守未搬迁设备,因夜间气温低,两人在一近乎密闭的材料房内使用柴禾、燃煤明火取暖,导致一氧化碳聚集引发中毒。事故暴露出企业在井场搬迁期间对留守人员的防冻保暖管理和员工安全意识培训方面存在严重漏洞。该文还指出,2006年集团内曾发生过类似事故,但企业未能引起足够重视,缺乏针对性的保障措施。文中强调,冬季夜间取暖应使用空调、电暖器、暖气等采暖设备,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并建议项目部建立夜间值班巡查制度,防止违规取暖行为。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1人死亡适用于石油勘探、钻井等行业,特别是那些需要在寒冷气候条件下进行野外作业的企业。该文为相关企业提供了一次重要的安全警示,帮助其完善冬季防冻保暖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