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铅山县开源煤矿“4.4”透水事故案例分析讲解了 2001 年 4 月 4 日上饶市铅山县开源煤矿井下发生的特大透水事故。事故导致 1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 90 万元,属于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在井下一水平,时间为 17 时 30 分。该矿为港东乡私人合股办煤矿,持有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2001 年 2 月 16 日由江辉跃等五人购得该矿完全承包经营权。矿井采用斜井下拓,井口标高 140m,一水平标高 65m,二水平标高 10m,主采二水平的 B12 和 B14 煤层。事故前,与开源煤矿相邻的周口煤矿因经营不善停产并拆除排水设备,井巷逐渐被水淹没,水位上升至离井口标高 15m 左右。事故当天,井下共有 15 人上班,17 时 30 分左右,挡水墙处突然爆水,绞车工胡子发和推工黄培树侥幸脱险,其余 13 人遇难。上饶市铅山县开源煤矿“4.4”透水事故案例分析适用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该案例分析不仅为煤矿企业提供了一次深刻的教训,提醒其加强安全管理,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也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有助于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措施。同时,该案例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具有警示作用,促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