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涟源市挂子岩煤矿“12.17”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讲解了2008年12月17日15时18分发生在涟源市伏口镇挂子岩煤矿的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该事故导致1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18.5万元。事故单位挂子岩煤矿始建于1995年,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和核定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2007年12月30日,该矿与杨家冲煤矿进行资源整合和技改扩能,但至事故发生时,安全设施设计尚未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批,且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已过期,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事故发生当天,矿长吴志林、生产副矿长扶修元和值班长吴保卿组织召开进班会,安排32人下井作业。下午13时30分,2152回采工作面在拆除支
2、架时,煤体开始大量垮落,伴随煤炮声,作业人员无法靠近。采煤组长黄光辉试图带领人员撤离,但值班长吴保卿不同意。最终,黄文周和龙独务成功逃生,其余18人不幸遇难。事故发生后,矿长吴志林立即安排人员下井侦察并报告相关部门,涟源市政府迅速成立事故救援指挥部,通过恢复灾区通风系统和清理煤矸,于2009年1月1日3时20分找到全部遇难者。此次事故共突出煤矸800吨,涌出瓦斯72000立方米,堆积巷道140米。事故的直接原因是2152回采工作面开采煤层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开采前未进行区域性瓦斯预抽,局部防突措施不到位,导致顶煤垮落引发煤与瓦斯突出。间接原因包括煤矿违规施工、违法生产、安全管理混乱和技术管理混乱等。涟源市挂子岩煤矿“12.17”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该文档详细分析了事故的原因和经过,为类似矿井提供了重要的安全警示和防范措施,有助于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