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122”冒顶事故讲解了2009年12月2日14时30分许,某煤矿二水平西翼3号上山探巷发生的冒顶事故。事故发生在班长徐某A带领7人下井清理浮煤并加强支护的过程中。16时30分,徐某A在查看支护不完好的地段时发生冒顶,被冒落的煤体埋压。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徐某A冒险进入支护不完好的地段查看支护。间接原因包括支护强度不足、未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技术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职工安全培训不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够。事故性质被认定为责任事故,属于顶板事故。责任认定方面,徐某A因已遇难免于追究责任;总工程师王某、常务副矿长黎某、矿长王某分别被处以罚款。防范措施建议煤矿立即停产整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完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的下井带班制度。某煤矿“122”冒顶事故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监察人员以及一线作业人员。该文档旨在帮助相关人员了解事故的具体经过和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该文档也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供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参考,有助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