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核销武钢资源集团大冶铁矿有限公司“11.12” 一般冒顶片帮事故的公示2016 年 11 月 12 日 15 时,武钢资源集团大冶铁矿有限公司深部开采西副井-270m-170m 斜坡道-227m 标高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 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120 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规定,11 月 14 日,经黄石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安委会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有关单位组成的武钢资源集团大冶铁矿有限公司“11.12”一般冒顶片帮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
2、组委托黄石市安全技术学会成立技术鉴定组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技术鉴定。一、事故伤亡情况:1 人死亡,1 受伤。死者: 张贤成,男,47 岁,重庆市奉节县兴隆镇桂花村 10 组人。工种为凿岩工,接受过相应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伤者: 汪才军, 湖北省建始县邺州镇苏坪村 2 组人,工种为凿岩工,接受过相应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二、事故原因和性质认定(一)直接原因因深部岩层节理面离层,顶部离层岩体逐渐失稳,直至大面积岩层突然冒落,导致事故发生。(二)事故原因分析1、专家组调查认定:此起事故冒落岩块的上表面积约 11.12m2。其体积约1.18m3,重约 3.1t,冒落岩体表面积、体积大。其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深部岩层节理面离层,但此现象隐蔽性强,在常规“敲帮问顶”排险措施下难以发现,事故的发生具有不可预见性。2、无“三违”行为;事故单位及相关单位在施工安全管理中履行了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3、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矿山建设施工资质,工程按设计方案施工。(三)事故性质认定综上所述事故调查组认定:武钢资源集团大冶铁矿有限公司“11.12” 一般冒顶片帮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非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