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修作业时不慎将扳手脱落 扳手伤人事件经过:2005 年 9 月 5 日 18 时左右,1B 引风机上方的电动葫芦出现不能升降故障,山东新泰市巨力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的 2 名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工作人员将电动葫芦开至引风机最北端的上方后开始消缺,在调整制动时,维修人员单士东不慎将一使用的扳手脱落,掉在电机平台南侧栏杆上,滑向地面,恰巧砸在路过此处进行现场巡视检查的仪控专工秦爱民左脚第二趾上,致使左脚二趾近端趾骨骨折。暴露问题: (1)外包工作人员高处作业时未采取防止使用中工具掉落的措施,保护他人安全意识不强。 (2)工作人员接近危险区域时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防止对策: (1)教育并督促工作人员高空
2、作业必须使用工具袋,使用工具时工作人员必须将防脱绳系在手腕上、腰上,或拴在牢靠的架构上,防止工具脱落;上下传递工具、材料等必须使用绳子提吊或人工传递,严禁上下抛掷。其下方若是通道或有可能有人通过,则设置临时围栏、挂安全警示牌;或设专人监护,防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或接近作业区。外包队伍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并加强现场监察工作。 (2)组织召开全体管理人员和各班组安全员参加的专题会议,详细分析这次轻伤事故存在的问题、吸取的教训及采取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各班组利用周四下午的安全活动时间,对这次轻伤事故认真组织分析和讨论,对照事故防止对策,针对本班组、本岗位的工作特点,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反思自己在检修作业中是否有危险点分析不全、措施制定不细、现场措施执行不力、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等现象,并采取怎样有效可行的措施确保在以后的工作中强化自保互保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4)加强现场检修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和查处“三违”现象,使现场检修作业安全有序地进行。 (5)教育并要求员工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或我厂的有关规定,进入作业现场必须穿戴与作业要求相符的防护用品,对穿戴不符合的人员予以制止和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