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大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陈家岭煤矿“831”运输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8 月 31 日 14 时 20 分, 四川大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陈家岭煤矿 (以下简称陈家岭煤矿)+190m 运输大巷西段发生 1 起运输事故,死亡 1 人,直接经济损失 150 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川委发201721 号)的相关规定,2020 年 9 月 1 日,依法成立了由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北监察分局牵头,广元市应急管理局,旺苍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人社局等部门组
2、成的四川大业矿业集团陈家岭煤矿“831”运输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开展事故调查,邀请旺苍县纪委监委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要求,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陈家岭煤矿系原广旺矿务局旺苍煤矿,于 2001 年破产改制,改制后成为全民持股的股份制企业,并更名为现名。201
3、4 年 10 月,陈家岭煤矿成为四川大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企业。陈家岭煤矿核定生产能力 15 万吨/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为三级。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 30 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的批复(川府函202045 号) ,该矿属于“少量保留一批矿井”,关闭最后时限为 2032 年12 月 1 日。平硐+斜井开拓,现有三个井口:+553m 尚武井、+566m 陈家岭井、+648m 回风井,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风,低瓦斯矿井,走向长壁采煤法。运输方式为:斜巷串车提升、平巷机车牵引运输。采矿许可证号:C5100002010091120075941,有效期至 2021 年 5 月 22 日,允许开
4、采+600m-100m 标高范围内的 3#、8#、18#、19#煤层,现开采的 18#、19#煤层均不易自燃,煤尘均无爆炸危险性。营业执照有效期为长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82156762499XJ,负责人为王培林;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被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注销 (川煤监函 2020 55 号) ;矿长刘骏斌,考核合格证号为:510226*,有效期至 2021 年 3月 2 日。2019 年 11 月 12 日,四川大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股东刘光华签订股东经营协议 ,由刘光华负责陈家岭煤矿的生产经营及煤矿所属投资。但因刘光华年龄偏大,其将煤矿的生产经营及安全
5、投入等全权交由其子刘智钢负责。2020 年 6 月 9 日,旺苍县应急管理局(旺应急2020149 号)批复同意陈家岭煤矿隐患整改方案。至事故发生时,该矿处于隐患整改状态。(二)事故发生时井下作业情况事故发生时,陈家岭煤矿井下布置两个整改作业点:一是 22185 回风巷维修点,事故发生时该巷已维修约 20m;二是 11(19)4 采煤工作面 2#开切眼支设单体液压支柱(开切眼为过去所掘,木支柱支护) ,事故发生时该开切眼内已支设了 30 多根单体液压支柱。事故当班入井共 42 人,其中,尚午井入井 24 人,包括 11(19)4 采煤工作面 2#开切眼支设单体液压支柱 7 人、清理巷道及水沟
6、9 人、运输人员 4人、瓦检和管理人员 4 人;陈家岭井入井 18 人,包括 22185 回风巷维修点 4 人、运输人员 12 人、瓦检和管理人员 2 人。(三)事故现场勘查情况1.事故地点:+190m 运输大巷西段 YM6 永久密闭以东 87m,距+190m 主暗斜井下部车场 487m 处。2.+190m 运输大巷设计坡度 3(西低东高) ,铺设 18kg/m 的钢轨。采用锚网喷支护,巷道南帮侧布置有水沟,北帮侧吊挂有 1 根80mm 压风管、1 根50mm 水管和两趟高压电缆。3.事故地点处轨距 610mm,半圆拱形断面,巷道高度(自轨面起)2.8m、宽度 2.81m(其中轨道距巷道北帮 0.8m、距南帮 1.4m) 。距轨面上 1m 处量巷道宽度 2.89m。4.事故现场停放有 13 辆装满煤矸的重车(MGC1.1-6 型 1t 矿车,有 MA 标志) 。 第 1 辆矿车 (最西端) 前停放有一台 5t 蓄电池机车 (型号 CTY-5/6GB,有 MA 标志,为事故当日夜班0m 水平排水工驾驶至此,非发生事故的机车) 。 第 1 辆矿车左后轮内侧道床上有一块 350mm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