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孜矿“9.17”运输放大滑重大非死亡事故讲解了新庄孜矿在9月17日发生的斜巷放大滑事故的详细经过和问责情况。该事故发生在开拓三区302队于62310S底板巷进行打运作业时,导致7名管理人员受到撤职等处分,并对相关领导处以1.5至2万元罚款,同时扣除了新庄孜矿月度工资总额基数的5%。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违反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无极绳绳道内,在无极绳绞车运行前未将车辆移出;气动门档不完好,且在无极绳绞车打运时提前打开了斜巷上口门档;安全技术措施中未明确规定绳道内停放车辆的要求,且未按要求在斜巷上口设置地档。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防护措施建议包括:无极绳绳道内不得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用锚链或钢丝绳锁住车辆;斜巷上口的阻车器应常闭,仅在放车时打开;严格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运输管理规定编制无极绳绞车打运的安全技术措施。新庄孜矿“9.17”运输放大滑重大非死亡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管理及技术人员。特别是负责斜巷运输、无极绳绞车操作与维护的工作人员,以及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人员。该文档提供的事故案例分析和预防措施,能够帮助相关人员了解此类事故的发生原因和防范要点,从而提高煤矿运输作业的安全性,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避免类似事故的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