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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城南新区盐城东方妇产医院 “7.12”墙体坍塌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01488 上传时间:2022-02-22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8.2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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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盐城市城南新区盐城东方妇产医院 “7.12”墙体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7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左右, 位于市城南新区解放南路盐城东方妇产医院五楼手术室、产房改造项目,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墙体坍塌事故,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64.6 万元。根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 和 盐城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盐政规发20148 号)相关规定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安监局会同市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城乡建设局、卫计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同时,事故调查组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并聘请建筑行业技术专家参加事故调查

2、。事故调查组通过查勘事故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当事人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现已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同时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一、事故发生有关单位概况1. 项目建设单位:盐城东方妇产医院(以下简称东方妇产医院) 。该院为国家二级专科医院,是一家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成立于 2004 年 9 月,位于盐城市解放南路 253 号(该场所产权人为盐城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芹,开办资金 50 万元。该院医疗机 构 执 业 许 可 证 ( 盐 城 市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3、 核 发 ) 登 记号:PDY10025632090119A5391,有效期限至 2019 年 9 月 15 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盐城市民政局核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209005106075902,有效期限至 2019 年 9 月 15 日,业务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2. 工程项目实际施工人:张志勇,男,48 岁,住射阳县黄沙港镇海丰居委会三组 123 号,公民身份号码:320924196903057916,自由职业。3. 房屋出租单位:盐城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盐都新华书店) 。该公司成立于 2008

4、 年 2 月 29 日,位于盐城市解放南路 255 号(A) ,负责人孙庆,经营范围为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及零售、自有房屋租赁等。二、盐城东方妇产医院场所租赁及手术室、产房改造项目有关情况1. 场所租赁情况。盐都新华书店综合楼房屋产权单位为盐城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该综合楼于 2003 年 12 月 29 日竣工验收,总面积 3948.57平方米,整体四层,局部五层。2004 年 5 月 31 日,盐都新华书店与盐城东方女子保健医院(盐城东方妇产医院前身)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将该综合大楼整体租赁给盐城东方女子保健医院使用,约定租赁期 7 年,并意向后续 3 年。 2004 年 1

5、0 月 15 日该医院取得盐城市盐都区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关于东方女子保健医院大楼内部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 (都公消验2004第 0014 号) 。2014 年 7 月 25 日,盐都新华书店与该医院又续签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延长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2006 年前后,东方妇产医院在未征得房屋出租单位盐都新华书店的同意,未办理规划、消防、建设等相关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在综合楼四层平屋面(局部五层外)加层扩建,搭建钢结构,使用泡沫夹心板作为外墙并内砌砖墙,作为整形美容科和行政办公使用,建筑面积约 460 平方米。盐都新华书店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了此违章搭建行为,但仅为口头上要求东方

6、妇产医院办理相关手续,未采取有效措施终止这一违法行为。2工程项目及发包情况。2017 年 6 月底前后,东方妇产医院将五楼办公区和整形美容科整体搬出,拟重新装饰装修,将 3 楼产房、4 楼手术室统一设置到 5 楼。该手术室、产房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造价 108.60 万元,其中,装饰装修工程 60.44 万元,强电系统工程 8.84 万元。工程施工区域面积约 740 平方米。东方妇产医院联系数家单位报价,以选择施工单位。无资质个人张志勇在未经北京博龙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博龙公司。该公司仅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不具有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授权同意的情况下,私刻公章,冒用使用该公司相关资质证书参加东方妇产医院五楼手术室、产房改造项目报价竞标。东方妇产医院在没有认真审查张志勇所提供投标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情况下,双方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签订了盐城东方妇产医院手术室、产房装修及设备安装合同书 ,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为手术室、产房装修及设备安装(含施工区域吊顶墙面拆除) ,工期为 50 天,签约合同价为 93.8 万元。该建设项目,东方妇产医院未按规定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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