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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盐城电视台北大院老电视塔拆除工程“1·17”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01518 上传时间:2022-02-22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0.7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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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原盐城电视台北大院老电视塔拆除工程“117”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1 月 17 日 16 时 20 分左右,位于市区黄海路北侧串场河景观带建设项目地块的原盐城电视台北大院老电视塔拆除工程(以下简称:电视塔拆除工程) ,在拆除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事故共造成 2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237.26 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盐城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盐政规发20148 号)相关规定要求,市政府委托市安监局会同市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同时,事故调查组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并

2、聘请建筑行业技术专家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查勘事故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当事人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现已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同时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1建设单位:盐城市串场河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串场河投资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30 日,是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城投集团)下属公司,位于盐城市解放南路 168 号,法定代表人任连璋,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盐城城投集团占注册资本 88.37%, 盐城市东

3、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 11.63%) 。该公司与盐城城投集团、盐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属于“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其日常运行管理,由盐城城投集团内设机构及人员承担。2012 年,为平衡串场河景观带建设项目建设投入,盐城城投集团将串场河两侧部分开发地块权属划转至盐城串场河投资公司(原盐城市电视台北大院老电视塔即位于该划转地块范围内) 。2施工单位:盐城市圣大拆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圣大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7 月 1 日,位于盐城市盐马路组团 1 幢综合楼 304 室附 3 号,法定代表人杨灵芝,注册资本 300 万元人民币。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编号: (苏

4、)JZ 安许证字2007090479-3,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 2016 年 2 月 25 日至 2019 年 2 月 24 日止。具有建筑物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编号:B2684032090215-1/1。3转包单位:江苏天大高空建筑防腐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大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0 月 28 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位于盐城市盐都区鞍湖社区天大路 18 号,法定代表人胡利民,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土石方搬运;水管道安装。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取得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资质和建筑施工安

5、全生产许可证。4招标代理单位:江苏仁禾中衡集团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仁禾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3 月 30 日,位于盐城市青年西路 8 号 7-8 号楼, 法定代表人梁泽泉,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工程造价,房地产价格评估,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等。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F132009124-4/1。二、电视塔拆除工程有关情况1工程基本情况。原盐城电视台北大院老电视塔建于 20 世纪 80 年代,主体为塔型钢结构,塔高约 135 米。该电视塔位于串场河景观带建设项目地块范围内,该地块于 2013 年底被盐城城投集

6、团收储。2016 年 6 月 8 日,盐城城投集团召开董事会扩大会议,会办研究该电视塔拆除问题。会议明确由该集团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负责实施该电视塔拆除项目。2工程招标情况。2016 年 6 月下旬,盐城城投集团(盐城串场河投资公司)委托江苏仁禾公司代理电视塔拆除工程招标工作。2016 年 7 月 6 日下午,该公司纪委书记王勇主持召开会办会,会办电视塔拆除工程的招标工作。会议明确, 投标单位资质暂定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具体要求待实施部门与电视台对接电视塔具体高度后,按相关规定,设定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江苏仁禾公司认为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已经取消, 对施工单位可以不作施工资质要求。但为了加强施工安全保障,江苏仁禾公司在受盐城城投集团委托编制招标文件时,仍然设定了施工资质条件,具体设定的资质条件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但经事故调查组调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下发的关于部分建筑业专业承包资质取消后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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