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汾市洪洞县曲亭水库“2.15”坝体塌陷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报2013 年 2 月 15 日 7 时许,临汾市洪洞县曲亭水库左岸灌溉洞出现大流量漏水,2 月 16 日 10 时许,水库坝体塌陷贯通过水,成为一起水库坝体塌陷较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763.45 万元。曲亭水库险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及水利部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袁纯清、省长李小鹏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援工作,确保下游群众安全。水利部部长陈雷及时作出指示,矫勇副部长和相关水利专家亲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副省长郭迎光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抢险和灾后处置工作。这起事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境
2、内外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根据省政府的决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由省监察厅牵头会同省水利厅、省安监局、省公安厅及临汾市人民政府,于 2 月 16 日组成省政府曲亭水库“215”坝体塌陷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态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查勘、查阅资料、调查走访、与相关人员谈话、综合研究分析论证等工作,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制定了防范措施。经调查认定:临汾市洪洞县曲亭水库“215”坝体塌陷较大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该库在除险加
3、固工程中对左岸灌溉洞未按批复设计实施、水库管理单位在水库水位出现异常后未及时发现处置所致。现将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一、曲亭水库概况曲亭水库位于临汾市洪洞县城东南 15 公里处的曲亭镇吉恒村南, 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兼顾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该库于 1959 年 11月动工兴建,1960 年 6 月拦洪蓄水,后经多次改建、加固。事故发生前,水库规模达到控制流域面积 127.5 平方公里,设计总库容 3449 万立方米,灌溉面积 10.56 万亩。曲亭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左岸灌溉洞、右岸灌溉洞等四部分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 49 米,坝顶宽 8 米,坝顶长 95
4、2 米,坝顶高程 561.73 米,溢洪道和左岸灌溉洞位于大坝南端,右岸灌溉洞位于大坝北端。导致“215”坝体塌陷事故发生是左岸灌溉洞坝体内部。曲亭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始于 2002 年下半年,水利部门将该库鉴定为三类坝,并指出该库左岸灌溉洞洞壁存在渗水的问题。2002 年 9 月,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曲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年 10 月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建设内容是:大坝高喷灌浆防渗处理,坝面护坡修复和防浪墙改造;溢洪道改造,增设 2 孔闸门;新建左岸灌溉洞进水塔;左右岸灌溉洞漏水加固处理,并对右岸灌溉洞更换闸阀;大坝安全监测及水情测报系统;管理房建设等。批复概算总投
5、资 3800 万元,建设工期 2 年。二、左岸灌溉洞除险加固情况左岸灌溉洞在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前洞长 133 米,进口采用卧管取水方式,为无压明流洞,设计流量为每秒 1.5 立方米(1.5 m3/s) 。左岸灌溉洞共分三段,其中第一段长 21.5 米,宽 0.8 米、高 1.1 米,断面为混凝土盖板浆砌石矩形涵洞;第二段长 64.5 米,宽 3.0 米、高 3.0 米,断面为浆砌石城门洞形涵洞;第三段长 47 米,宽 1.2 米、高 2.0 米,断面为城门洞形涵洞,顶拱为砌砖,下部为浆砌石结构。对左岸灌溉洞第一段,除险加固工程批复初设要求对该洞段全部拆除,在新建进水塔占用部分洞段后, 剩余的 8
6、.79 米长洞段改建为高 1.5 米、 宽 1.5米的钢筋混凝土方形涵洞。改建的方形涵洞底板厚 0.5 米,侧墙和顶板厚均为 0.25 米。 对灌溉洞第二段, 设计要求在原浆砌石洞外围采用灌浆处理,浆砌石洞体内采用 30 厘米厚,强度等级为 C20 的钢筋混凝土衬砌。实际施工时,对第一洞段仅拆除了第一段上游侧 17.21 米,剩余 4.29 米洞段未拆除。在拆除位置新建进水塔,塔后改建长 4.5 米钢筋混凝土渐变段,断面尺寸由 1.5 米1.5 米渐变为 0.8 米1.1 米,与未拆除的 4.29 米原洞段衔接。对第二洞段,用水泥砂浆对浆砌石洞壁进行抹面整修处理,并在该洞段 44.5 米处增设一道混凝土消力坎,消力坎长 3 米、高 0.8 米。三、曲亭水库管理机构及安全监管情况曲亭水库及灌区的运行管理由洪洞县南垣水利管理处(以下简称南垣水管处)负责, 该南垣水管处是经洪洞县人民政府 2005 年 12 月同意成立的正科级建制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该处有领导班子成员 5 人,职工 195 人,下设 1 室、1 办、6 股、7 站,其中水库站具体负责水库运行管理及水文资料整编。2009 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