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防灭火细则讲解了煤矿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在防灭火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强调了从总则到具体技术措施的一系列规定。该细则明确了煤矿企业和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是防灭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要求设置专门的防灭火工作负责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以确保防灭火工作落实到位。细则中提到,煤矿企业必须保证足够的火灾防治费用投入,建立健全注浆系统或注惰性气体防火系统,以及自然发火监测系统,以实现早期预警和综合治理。对于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细则特别指出需要编制专项设计并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如注浆、注惰性气体等至少两种以上的防灭火技术手段。此外,还要求煤矿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年度灾害预
2、防和处理计划中的火灾防治内容,并编制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细则也鼓励开展科技攻关,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提高煤矿火灾防治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在闭坑时,煤矿应制定专项措施防止闭坑期间及闭坑后发生井下火灾。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内因火灾的定义和分类,提出了对新建矿井或改扩建矿井的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要求,确定了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的测定方法,并规定了采空区自然发火“三带”的划分与重新测定条件。针对通风方式的选择,细则建议采用分区式或对角式通风,并对巷道布置、回风巷设置、防火门构筑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同时,细则还规定了开采期限、顶板管理的具体措施,以确保安全开采。煤矿防灭火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开采的企业、煤矿及相关单位,特别是那些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该细则不仅为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使其了解自身作为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也为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框架。细则中的各项规定覆盖了从矿井规划、建设到关闭的全过程,确保了各个阶段都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风险。它不仅适用于新建矿井或改扩建矿井的规划与设计阶段,还涵盖了日常生产运营中的防灭火管理和应急准备,为煤矿行业从业人员提供了系统的防灭火知识培训和技能提升途径,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