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运输系统各项规定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矿井运输系统各项规定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一一、概述、概述本矿运输系统按巷道布置可分为主要巷道运输系统和采掘巷道辅助运输系统;按运输方式分为煤炭运输和物料运输系统;1 主要巷道煤炭运输系统由 23 煤仓皮带运输下山皮带运输主斜井皮带运输地面皮带运输筛选系统;辅助巷道煤炭运输系统:各采煤工作面煤炭运输:采煤工作面刮板运输机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刮板机或皮带机运输23号煤仓;2 各掘进工作面各掘进巷道轨道、刮板机联合皮带运输机运输23 号煤仓;再从 23 号煤仓经皮带下山和主斜井皮带运输到地面。物料运输系统:主要巷道物料运输系统,1 皮带运输设备所使用的材料运输系统:地
2、面主斜井轨道运输皮带下山平台(也是主斜井井底)皮带下山轨道运输皮带运输联络巷轨道运输23 煤皮带运输大巷。辅助巷道物料运输系统,2 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物料运输系统:地面副斜井轨道运输下山轨道运输大巷各联络巷各采掘工作面。综上所述,本矿运输系统基本上分为主要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系统及辅助采掘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两大类,每一类又分为两个分类,概括地说是两类四个系统。二、成立矿井运输系统管理机构二、成立矿井运输系统管理机构总负责人:张善(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组长:李昌林(矿长)副组长:覃宏锦(总工程师)成员:罗林(后勤工作负责人)、韦伟星(工程师)、杨朝有(安全矿长)、彭志国(生产矿长)、兰基平(机电矿长
3、)、杨仕群(调度室主任)、董秀江(通风防突队)、苏忠斌(质量监督管理员)、张术荣(质量监督管理员)、张玲(质量监督管理员)、刘青江(质量监督管理员)、刘强(施工队负责人)、黄孝强(施工队负责人),黄光德(锚喷队负责人),焉正平(水沟台阶施工负责人)。三、三、 矿井运输系统的各项规定矿井运输系统的各项规定(一)、主要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系统的各项规定1、主斜井巷道作为矿井主要进风巷兼作行人并作为煤炭运输、皮带设备安装、维修使用的材料运送服务,需要经主斜井下放通风设施建筑所需材料必须按下面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并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能允许运送;2、严禁经主斜井轨道运输采掘工作面的煤矸和使用的材料,严禁经主斜
4、井轨道运输井下巷道锚喷、搞水沟及台阶所使用的水泥、砂子等所有材料,严禁经主斜井轨道下放超大物件即重量超过一吨和长度超过2m 以上的物件,严禁经主斜井轨道用矿车或材料车运输管道及铁轨等超长材料,需要经主斜井下放铁轨和管道必须按照下面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执行才允许运送。3、副斜井巷道和轨道下山巷作为矿井主要进风和材料运输巷道,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锚喷和搞水沟台阶,各种硐室、通风设施建筑,井下使用各种设备等地点所使用的材料都可以运送。副斜井和轨道下山巷担负这些运输任务外,有时还需要兼作掘进工作面煤、矸或巷道维修清理的煤、矸提升运输作用。4、副斜井和轨道下山巷作为矿井主要材料或煤、矸轨道运输巷道;在日常工
5、作中,严禁任何人员从这两条巷道上、下班行走,上班工作中严禁行走这两条运输斜井,严禁从其它巷道进入到这两条下山斜井行走;需要进入 16 煤老系统进行抽水、检查或其它工作的人员应从主斜井到轨道下山平台再进入副斜井下山到 16 煤老系统;需要行走副斜井和轨道下山巷道进行安全检查、处理安全隐患、开绞车及脱挂钩等人员,在进入副斜井和轨道下山巷道之前,必须通知副斜井井口绞车工、副斜井下山各绞车工、轨道下山绞车工及副斜井地面、副斜井下山、轨道下山各平台的脱挂钩工停止副斜井下山、轨道下山提升运输工作,并检查各斜井的防跑车装置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能允许行走副斜井下山或轨道下山绞车道,在行走过
6、程中严禁提升运输,严格遵守“绞车道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的安全规章制度。5、总回风斜井作为矿井专用回风巷道,严禁提升运输和行人(除总回风井巷道维护检修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外),严禁辅设电缆、安装电气设备。目前在矿井建设阶段,总回风斜井也正在进行维修过程中,有时需要安装各种管路、搬运超长大件物料必须按照下面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6、主提升绞车(主斜井绞车、副斜井绞车、轨道下山上平台绞车、皮带下山平台)要有专职绞车工开车,非专职绞车工严禁开绞车;专职绞车工必须经过安全机构认定有安全培训资格的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能上岗。绞车工要持证上岗,当班时严格按照矿部编制的绞车司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上班工作期间严禁睡觉和开绞时不得打瞌睡及进行与开绞车无关的工作,严禁离岗、脱岗和擅自找人顶岗、替岗。(二)、辅助采掘巷道运输系统各项规定辅助运输系统包括采掘巷道煤矸和物料运输系统,这两个运输系统的设备和运输线路不同,对辅助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要求规定如下:1、辅助运输系统各采掘工作面使用的材料从地面经副斜井及轨道下山运输,而且要按照上面第(一)款的 3、4、6 条规定要求执行;另外,各采掘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