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面顶板支护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顶板支护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必须保持两个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一个通到运输巷,工作面的安全出口要经常维护,两出口处不得堆放材料,在出口处的 20m 范围内其高不得低于 1.6m。在安全出口处严禁留台阶,因地质变化等原因造成有台阶时,必须采取措施处理,使用结实绳子捆绑在支柱上,使人能安全上、下。禁止将支柱打在浮煤或浮矸上,支柱要有不荆笆垫底,坚硬底板要有柱窝,不见底板的软煤需用木鞋板垫底。支护应有 35的迎山角,架设支架、必须由两人联合操作,不得一个人单独进行操作。在悬挂金属顶梁时,板销必须用金属链拴柱,顶梁的圆销和板销禁止用木棍,木楔等物代替,防止顶板来压,顶梁下落伤人或造成冒事故。禁止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同一个工作面混合使用,被损坏液压支柱和顶梁,必须及时运出工作面,并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任意堆放在底板上。金属铰接顶梁不得有两根及以上连悬,禁止连续三根支柱挂倒梁,圆销必须打紧,防止梁落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