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LEC 法)法)LEC 法是一种常用的定性评价法评价性,用来评价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对于一个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条件,KJ格雷厄姆和 GF金尼认为,影响危险性的主要因素有 3 个: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暴露于这种危险环境的情况;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用公式来表示,则为:DLEC式中L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会造成的损失后果;D作业条件的危险性。1)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实际发生的概率相关。若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发生的概率为 0;而必
2、然发生的事件,其概率为 1。但在考察一个系统的危险性时,绝对不可能发生事故是不确切的,即概率为 0 的情况不确切。所以,将实际上不可能发生的情况作为“打分”的参考点,定其分数值为 0.1。此外,在实际生产条件中,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范围非常广泛,因而人为地将完全出乎意料之外、极少可能发生的情况规定为 1;能预料将来某个时候会发生事故的分值规定为 10;在这两者之间再根据可能性的大小相应地确定几个中间值,如将“不常见,但仍然可能”的分值定为 3,“相当可能发生”的分值规定为 6。同样,在 01 与 1 之间也插入了与某种可能性对应的分值。于是,将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分值从实际上不可能
3、的事件为 0.1,经过完全意外有极少可能的分值 1,确定到完全会被预料到的分值 10 为止(表 1)。表表 1 1L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以预料6相当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0.2极不可能0.1实际不可能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LEC 法)危险源的危险度通过此法来计算,即把危险源诱发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三种因素的量化值之乘积,作为该危险源的危险度,即:危险度 D= LEC(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可
4、能造成的后果)L、E、C 赋值标准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数值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数值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10连续暴露3每天 10 分钟暴露6每天 12 小时暴露2每月 1 次暴露4.5每天 1 小时暴露1每年几次暴露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分数值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分数值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10010 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大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71 人重伤,或经济损失小于 1 万元403 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大于等于 10 万元小于 100 万元3多人轻伤,或经济损失小于 5000 元151 人死亡或多人重伤,或经济损失大于等于 1 万元小于
5、10 万元11 人轻伤,或经济损失小于 1000 元L事故发生可能性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以预料到0.5很不可能,完全意外6相当可能0.2极不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0.1实际不可能1可能性小,可以设想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D 值危险度D 值危险度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161320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71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例子:某工厂冲床无红外光电等保护装置,而未设计使用安全模,也无钩、夹等辅助工具,因此操作时可能发生冲手事故,发生事故的危险度计算方法:1、确定分值:L 值:属于相当可能,6E 值:属于每天作业,6C 值:致残、严重伤害,3,7D 值:108,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