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议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监总局的统一部署,从 4 月下旬至 7月下旬,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 8 个督查组,分别对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河北、辽宁、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江西、安徽、云南、贵州、陕西等 15 个省、市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冶金、烟花爆竹、应急救援管理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和相关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共排查各类问题和隐患10834 条,集中整治了一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提出了加强和改进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地方各级政
2、府和生产经营企业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重视,促进了当地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一、各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各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1、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不足,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存在差距。一是部分地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抓好安全生产的措施不实、监管不力、落实不快,片面强调客观条件,存在畏难情绪。二是部分地方政府不能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存在着“三重一轻”现象,即:重发展、重速度、重效益、轻安全。三是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很少关心过问安全生产工作,造成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顺、责任不
3、落实、安全投入力度小、监管力量薄弱等。四是部分地区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不好。地方安委会工作制度不落实,专题会议未能达到规定要求,且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多、研究问题少,综合协调作用发挥不好。五是部分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的安全监管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错位现象,本该由企业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却由政府部门来替代,监管的层次、效能有待提高。六是对安全生产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不力,有的只是停留在转发文件上,没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有的基层党政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不了解,对百日安全专项督查行动等工作目标、任务不清楚、不掌握,认识存在误区,工作存在盲区。贵州省修文县向督查组
4、的汇报材料竟然抄袭息烽县。2、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事故防范能力有待增强。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力。江苏、浙江两省被督查的 200 多家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问题较多,作业内容不规范,审批不严格。湖北省被检查的 68 家化工企业有 31 家制度不健全。二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流于形式,未能真正起到消除薄弱点、提升管理水平的目的。今年 16 月份,湖北省 84070 家企业排查隐患 108810 条,平均每个企业排查 1.3 条,说明对隐患排查工作不重视、不细致、不深入。重庆市有的液体天然气生产企业没有基本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
5、施。三是安全投入不足。大部分危化品生产企业缺少必要的有毒、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报警设施或防超压、超温安全装置;连续危险生产工艺缺乏集散控制系统(DCS)或紧急停车系统(ESD)等自动化控制技术。四是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部分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企业,未按有关标准、规定在易燃易爆、有毒液体罐区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控设施,危险源处于失控状态。五是相关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好。湖南省被检查的尾矿库建设项目近 40%由无资质单位设计;陕西省被检查的地下开采矿山有 57%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或不符合要求。贵州省被检查的 91 家非煤矿山(含尾矿库),有 32%的没有执行“三同时”制度。六是安全教育培训成效
6、有待提高。主要表现为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培训时间尤其是三级培训不足;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差、操作技能低,有的缺乏对本岗位必须必会知识的掌握。多数中小型矿山、尾矿库、冶金、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熟练操作工等严重缺乏,难以适应企业快速发展和安全生产的需要。3、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建设进展较慢,仍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应急救援机构建设进展缓慢。陕西、湖北省未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江苏省安监局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云南省各级安监部门均没有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二是应急救援机构编制、人员落实到位较慢。浙江省至今年 5 月份才成立省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但增加的人员编制尚未到位。江苏省各地已挂牌或政府已批准建立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大多未落实编制和专门工作人员。三是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质量不高。虽然部分政府、部门和高危、重点行业企业编制了应急预案,但是普遍存在着应急管理意识不强、应急预案编制内容不规范、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应急器材和设备设施配备不齐、人员不落实、操作技能差等情况,不能真正满足实际需要。政府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和关联预案之间不衔接,大多数没有通过演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