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20114 号)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1151 号)精神,推动我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国办发2011
2、11 号)精神,全面推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 工作目标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 2012 年底前,我区烟花爆竹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使我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三、实施依据(一)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20114号)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 ;(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
3、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委办201118 号) ;(四)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1151 号) 。四、工作职责(一)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管辖区域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确定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对评审组织单位提交的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达标呈批材料进行审查和批复;经审查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的企业,负责向社会公告,并向行业管理部门和银行、证劵、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同时报上一级安监部门备案;负责对评审组织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的情况进行监
4、督、检查和指导。(二)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建立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档案和数据库;受理企业安全达标认定申请,并选定评审单位;负责审核评审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并向安监部门提交企业达标报批材料;对经安监部门批复确认达标的企业,负责办理核发等级证书和授予牌匾事宜;负责对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三)评审单位:依照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办法 (以下简称评审办法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以下统称评审标准 ) ,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进行逐项考核评估,定量评分,向评审组织单位和企业出具安全生产标准化考
5、核评审情况报告。五、工作进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全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具体进度安排如下:第一阶段(2011 年 11-12 月):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宣贯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烟花爆竹企业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实现工作目标。各烟花爆竹企业要根据本企业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和达标计划时间表,并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达标。同时,自治区安监局将组织对各市安全监管部门、重点产区县市(区、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宣贯和
6、培训。各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在认真学习、准确掌握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的基础上,组织对各县(区、市)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人员以及所有烟花爆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自评人员进行宣贯和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要对每一名参与评审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在评审工作中熟练掌握、 准确把握 评审标准 。 各烟花爆竹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组织机构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提高全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知识和有关要求,为开展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企业自评奠定基础。第二阶段(2012 年 1 月-2012 年 7 月) :督促企业建设整改。企业要对照规定要求和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建立企业达标建设基础档案,加强动态管理,严抓整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限期抓整顿,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并跟踪督办。第三阶段(2012 年 8-9 月) :企业自评。全区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均要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