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件,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抽烟、饮食和闲谈。3、车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果遇到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10 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速不得超过 5 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 3公里。5、车辆不准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三分之二,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 0.5 米。6、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车辆的其他部位禁止乘人。7、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摘档、熄火、铲脚应放落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