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厂内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1 叉车1) 叉车要由取得驾驶叉车许可证的人员驾驶,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守交通规则。2) 开车前,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装卸系统、前后大灯、方向指示器、警报装置、车轮等有无异常。出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3) 进行检查维修时,在司机座上挂标志牌;4) 禁止非司机搭乘,禁止有人进入叉车载运货物的下方;5) 作业时,在货物前停车,确认货物及货盘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地面 5cm10cm 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6) 松散的货物事先用带子等固定好,当货物松散、不正或不稳,需要调整时,必须停车调整。7) 对超过允许载重、货物不稳和偏心载荷等问
2、题的纠正,要将货物降至地面后进行;8) 堆货太高影响视线时,应倒行。9) 遵守厂内的限速规定,倒车时要降速,转弯时注意外侧方向。10) 卸货时,边确认卸货位置,边缓慢卸货,直到货叉安全地从货盘上抽出。11) 司机确认在驾驶台能看到指挥人员,司机要按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因检修而需货叉下降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应使用安全支柱。12) 不用时,车应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发动机、刹车等。2 电动叉车1) 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2) 电动叉车和机动叉车司机均属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允许驾驶,严禁无证开车;3) 出车前检查各部机件是否正常,特别是操纵系统、音响信号、灯光、刹车机构一定要完好可靠;4) 厂区和生活区的行驶速度不准超过 10km/h,下坡要减速,厂房内部,出入大门和倒车速度不准超过 3 km/h;5) 严禁超负荷使用。 装运货物必须安全可靠, 其高度不准超过离地面 2m以上,宽度不得超过车厢两侧外廓各 200mm,伸出车后的长度不得超过500mm,严禁工件拖拉在地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