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讲解了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的规定。该制度详细描述了培训计划的制定,包括在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培训对象涵盖了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为 20、50、15 课时。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需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此外,该制度还强调了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的重要性,要求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适用于餐饮服务行业的所有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餐厅、酒店、食堂等。该制度特别适用于企业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旨在确保所有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从而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