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外用(包)工、进修生、实习生的安全管理制度 1、凡来我院参加工作的外用工、进修生、实习生等必须向医院保卫 科进行申报登记。 2、在申报登记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有效证件,本人像片 一张。 3、为加强对外用工、进修生、实习生等治安工作的管理。凡来院工 作的外用工,必须由单位或个人担保;进修生、实习生由医院科教科 负责进行登记,其中一份登记表交保卫科备案。 4、担保人(单位)必须为自己所介绍的外用工、进修生、实习生等 承担政治、刑事、治安等方面的责任。 5、外用(包)工、进修生、实习生等与在职员工一样,必须遵纪守 法,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制度,自觉维护医院工作秩序和社会信誉。 如有违章、违法行为者,参照本院各项管理制度,同等处罚,对治安 保卫工作不利者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