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电梯安全作业操作规程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公司附壁式建筑人货电梯安全技术的有关规定。本规程适用于公司附壁式建筑人货电梯使用。2 一般要求2.1 施工电梯2.1.1 凡建筑工程工地使用的施工电梯,必须是通过省、市、自治区以上主管部门鉴定合格和有许可证的制造厂家的合格产品。2.1.2 使用单位不淮任意改变原机的结构、电气线路安全装置和性能。 (如需要改造应经上级批准)2.1.3 在施工电梯周围五 m 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开槽。电梯 2.5m 范围内应搭坚固的防护棚。2.1.4 梯笼维修时,若拆下零件后,梯笼的重量低于配重时,必须将梯笼事先固定在导轨架上。2
2、.1.5 严禁利用施工电梯的井架、横竖支撑和楼层站台,牵拉悬挂脚手架、施工管道、绳缆、标语旗帜及其它与电梯无关的物品。2.1.6 施工电梯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该机出厂说明中的有关规定。2.2 施工电梯司机2.2.1 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 0.7,无色盲,两耳均无听力障碍,无癫痫、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的疾病,无妨碍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2.2 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操作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2.2.3 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电梯的性能构造, 并按照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2.2.4 司机必须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识,
3、按规定应经常对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认真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规定的报表。3 施工电梯安全作业3.1 工作前的检查3.1.1 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3.1.2 检查施工电梯的技术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排除,若操作人员排除不了时应及时上报。a.检查各部螺栓坚固情况;b.检查横竖支撑、站台及站台防护门情况;c.检查结构是否有变形和裂纹开焊;d.检查钢丝绳及滑轮磨损和紧固情况;e.检查传动系统的电机、蜗轮箱、齿轮、导向轮轨道、背轮、大轮等运转情况;f.检查电气线路、仪表附件及操纵按钮情况。3.1.3 检查基础是否完好,是否有下沉现象,检查导轨架的垂直度是否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说明书无规定的就按 80m 高度不大于 25mm,100m 高度不大于 35mm。3.1.4 检查清除电梯运行范围内妨碍电梯运行的突出物体。3.1.5 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 接地面电阻应不大于 4,并不得与建筑物相连。3.1.6 检查电压是否符合额定标准,即 380V5%。3.1.7 检查各部限位安全装置情况,经检查无误后先将梯笼升高至离地面1m 处停车检查制动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继续上行试验楼层站台、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并观察运转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