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1、锅炉工属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锅炉投入运行前,应对锅炉本体、安全附件、点火装置、燃气系统、给水设备、鼓风机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达到运行条件后,方可点火升压。2、锅炉点火前,应先开引风机通风 5-10 分钟,排出炉膛和烟道内残存可燃气体。3、锅炉升火速度应缓慢,从冷炉点火至工作压力时间不得少于 3-4 小时,从热炉点火至运行状态不得小于 1.5 小时。4、每班应定期排污 1-2 次,进行水位计对照,确保水位清晰、准确、可靠。 水位变动范围不得超过正常水位20 毫米。5、每月进行一次手动安全阀排气试验,防止阀芯和阀座粘住,确保安全阀灵敏可靠。6、锅炉升压至 0.4-0.6MPa 时,检查冲洗压力表,流量表是否正常准确。7、每班必须做好锅炉水质处理工作,混床应按操作规程作业保证给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8、每班检查送引风机及转动机械等轴承润滑油脂情况,补充润滑油。9、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按运行记录填写相关参数。10、锅炉运行期间,应随时检查锅炉人孔、手孔及受压部件是否有泄漏变形等异常现象。11、每班应搞好设备及现场环境卫生,保持锅炉房整洁,做到文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