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兼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矿长作为本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所承担的职责。该文件描述了矿长负责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并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规。矿长需组织制定矿井安全规划和技术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加强职工教育与培训,提升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文中提到矿长要主持月度安全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权益。在“一通三防”工作方面,矿长承担第一责任者的角色,定期召开专业会议,签阅日报表,确保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落实相关工作。文件还强调了健全安全监察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及装备的重要性。矿长负责指挥重大事故处理,向上级汇报并组织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此外,矿长还需关注开拓布局、生产接续及安技措工程计划的研究,建立群众安全生产网络,发挥纪检、工会、共青团的作用,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及时应对新情况。矿长兼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中的各级煤矿企业。具体来说,它主要针对担任矿长兼党委副书记这一职务的人员,为其明确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此文件也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团队,包括安全监察人员、技术负责人等,为他们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导方向。同时,对于煤矿企业的全体职工而言,了解这份文件有助于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明确自身权利,共同参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