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讲解了领导干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上岗检查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该制度明确了不同层级干部的检查频次,矿机电总工、机电矿长每月需上岗检查不少于一次,机电科长和技术员每月到岗检查次数不少于三次。制度强调干部上岗时要认真填写干部上岗登记簿,并且对值班人员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同时要求检查保护用具、防护用具是否齐全,以及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另外,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处理,或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必要时安排检修以排除隐患。面对违章行为,如值班人员违反规定、规程和制度或检修人员违章作业,必须立即制止,以维护安全生产秩序。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适用于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管理领域。具体来说,它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各级领导干部,包括但不限于矿机电总工、机电矿长、机电科长及技术员等。这些人员需要按照此制度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设备运行正常、人员操作合规,从而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