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助理兼通风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助理兼通风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做好自己分管的通风技术领导工作,在技术上对总工程师负责。2、协助总工程师制定“一通三防” 矿山救护质量达标的具体安排计划,并提出技术上相应采取的措施。3、负责每年组织一次主扇性能测定、反风试验和矿井通风网络解算,根据网络解算成果,改善现有大井通风,调整通风控制设施,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降低通风能耗,从技术上确保通风。4、重点督促检查瓦斯、火区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监督通风设施和回风巷维修工程及时完成;健全通风管理图、牌、板的通风设施台帐。5、负责组织培训区、队、组长使用便携式瓦斯检定器和井下人员使用自救器。6、负责组织定期维修、鉴定各种通风仪表、安全监测系统,保证其精确性。7、负责矿井通风系统和巷道贯通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