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风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 、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法 、 煤矿安全规程 及上级钟发的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文件,协助科长抓好全科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2 、参与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自主管理实施细则,参加动态督导及动态考评工作。3 、参与制定重大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的调整,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协助科长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各工种操作规程及“一通三防”管理各项规章制度。4、加强对突出煤层的瓦斯抽放(监控)工作的检查,确保钻孔质量和抽放效果。5 、负责监督检查相关通风、防突、瓦斯、放炮等“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的使用、校验,确保使用可靠。6 、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检查,并负责通风、防突报表、瓦斯报表、钻孔报表及“一通三防”图版、图表的检查审核。7 、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安全工作,对重大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有关单位及时通报。8 、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9 、参与通风、防突、瓦斯、放炮等“一通三防”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