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管全电阻检查、编号制度讲解了雷管在发出前必须进行导通测阻,包括退库雷管再次发放前也需遵循这一要求,未经过导通测阻的雷管禁止发出。该制度强调导通间、编号间以及发放间应设立各类定员、定量标准。雷管导通工作限定在专用硐室中进行,并且只有导通人员有权限打开雷管箱。文件指出,在雷管导通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对不合格产品标注生产日期和批号,并作为报废处理。导通后的雷管在发放前要用搓码机进行编号,确保字迹清晰,做到专人专号,严禁发出无编号雷管。编过号的雷管要及时放入橱窗保存,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规定库房工作间和操作台必需配备导静电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雷管全电阻检查、编号制度适用于涉及雷管使用与管理的相关企业和单位,特别是从事爆破作业的企业、矿山企业以及负责雷管存储和运输的部门。这些行业领域内的工作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雷管的检查和编号工作,以确保雷管使用的安全性,减少安全隐患,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