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粗加工切配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 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 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 毒处理。 3、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 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 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4、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 使用或冷藏。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 类存放。 6、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7、 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 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8、加工结束应及时清理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 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 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9、在专用洗托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洗拖布。不得在食品原料清洗水池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内清洗拖布。 单位(盖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