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讲解了煤矿企业为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以及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问责力度而制定的具体措施。该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秉持“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旨在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文中强调了通过实施对标管理和分级考核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了安全管理效果、上级公司查处的重大隐患、“三违”行为等作为考核项目。同时,文件详细划分了安全责任,具体到单位行政正职、党委书记、分管副职、职工等多个层面,对各类人员在不同情况下的责任进行了界定,并针对责任追究制定了详细的处罚办法,包括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三种方式,以此确保实现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转变,推动煤矿企业的安全、高效、和谐发展。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适用于煤矿行业的所有企业及与其相关的管理部门。具体而言,适用于煤矿企业内部从高层管理者到一线员工在内的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对于负有管理职责的各级领导,如矿长、书记、各科室负责人等更为重要。此外,该制度也适用于参与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外部机构和个人,例如政府安监部门、行业协会等。它不仅为煤矿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管理标准和考核依据,也为监督机构提供了有效的检查和评估工具,有助于全面提升煤矿行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