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20版讲解了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和职责分工。矿长作为煤矿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查安全生产规划。矿长还需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此外,矿长还负责组织审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以及组织保障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党委书记则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与矿长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20版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特别是矿长和党委书记。该文件详细规定了矿长和党委书记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具体职责,旨在通过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适用于煤矿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