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掘进班长(副班长)安全责任制掘进班长(副班长)安全责任制1、对本班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是本班自主管理、安全质量目标完成的第一责任人。2、积极推行“岗位自我保安、班组自我控制”的安全自主管理模式,做好岗位“手指口述”。 及时排查处理安全隐患。认真落实班前预想、安全确认、班中巡查和班后验收制度;要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确认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进行作业。3、认真带领全班职工按质按量完成本班生产任务。4、严格按设计及规程措施要求施工,掌握巷道中、腰线,搞好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5、班组要坚持日检查、班评估,严格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真正实现全过程动态达标。6、带头执行、落实严格落实事故应急调度
2、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开工许可制度、零星作业人员汇报制度、隐患汇报制度等五项制度。以身作则,按章作业,抓好当班安全工作,做好当班的安全确认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向跟班干部和区值班汇报,并根据领导安排积极组织处理。7、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布置任务明确,安全措施交待具体、落实到人。班前会上要认真排查“11 种安全隐患人”,排查出的“11 种安全隐患人”一律不准入井,认真做好帮教工作。8、管理并正规使用掘进工作面各种安全设施,爱护施工设备及工具。9、安排教育职工按规定使用各种材料,严禁丢失和浪费。10、掌握煤与瓦斯突出基本知识,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11、保护并正规使用好通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杜绝瓦斯超限。12、对本班职工的不规范操作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三违”要立即制止并汇报处理。对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安全管理环节失控以及工程质量低劣等情况,要按照“五级”问责制度协助区队进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