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煤质监督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井下煤质监督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范着装,持证上岗。2、参加厂、车间、班组各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及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安全意识,按照国标及各项试验操作规程操作。3、在部煤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认真执行煤质管理制度和矿安全规程。4、负责编制煤炭质量的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煤质管理工作计划及月度煤质工作总结。5、经常深入一线进行监督检查各工作面煤质现场管理情况,对不按要求执行的区队、班组和个人提出处罚等处理意见。6、对本岗位的安全、卫生负责,严禁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天平、烘箱、马弗炉等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7、服从厂调度室指挥,积极完成厂、车间、调度室安排的各项工作。8、负责本矿生产煤样和煤层样的采样工作。及时出具化验报告,报送矿领导和有关单位。9、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有关煤质资料,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10、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11、认真填写岗位记录,严格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