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包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监督,负责施工安全政策和规章的宣传教育,参与和指导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规程的执行,并做好监督日记。该文件还规定了对存在安全隐患且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施工企业的处理方式,如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停工整改或报告项目领导予以处罚。此外,监督员需在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及时调查情况,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督员还需做好安全评价工作。同时,文件强调监督员应加强学习安全知识,提高业务素质,秉公办事,不得玩忽职守。群众生产安全监督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特别适合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员、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该文件为上述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职责和行为规范,有助于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