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井下动用电气焊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矿井因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引发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制定碱沟煤矿井下动用电焊、气焊管理制度。一、电焊、气焊报告审批:1. 井下动用电焊、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电焊、气焊项目审批制度,电焊、气焊申请单位是电焊、气焊项目的安全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电焊、气焊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井下电焊、气焊报告必须由矿生产指挥中心、通风队、设备办、本安办审查,由分管矿领导、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审批程序如下:施工单位:区队队长对电焊、气焊报告、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业务内容进行核查,明确电气焊时间、地点、作业人员。各职能部门
2、:对电焊、气焊报告、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业务内容进行审查。生产指挥中心和设备办:对动用电焊、气焊作业是否符合矿井的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审查。通风队:对电焊、气焊地点环境条件是否安全可靠审查。本安办:对井下电焊、气焊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分管领导:根据矿领导责任分工,对是否必须在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审批。总工程师:对是否必须在井下电焊、气焊及电焊、气焊地点环境条件是否安全可靠审批。矿长:对电焊、气焊报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最终审批。2.电焊、气焊申请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审批井下电焊、气焊报告及编制符合现场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矿调度晨会上进行通报。特殊情况(如夜班设备出现问题,确实需要动电、气焊)进行电焊
3、、气焊作业时,按程序审批电、气焊报告。3.安全技术措施要结合现场,要按照工作任务里的每项程序进行编制,并依据风险类型的不同针对管理对象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4.电焊、气焊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一式 4 份,施工单位完成电焊、气焊报告审批后,在动用电焊、气焊前,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交给通风队一份、本安办一份、生产指挥中心一份、电焊、气焊操作人员一份(必须随身携带)。由通风队、本安办管理人员交给瓦检员、安全员带入井下,交给生产指挥中心的一份报告不入井。5.执行“一焊一审批”原则,一个作业地点必须有一份电焊、气焊报告、安全技术措施, 现场实际施工内容必须与电焊、气焊报告审批的内容相符。二、电、气焊作
4、业安全管理:1.井口把钩工、检身工负责检查电焊、气焊设备入井的情况。入井前的绑扎、运输是否安全可靠;电焊、气焊设备凭电焊、气焊报告方可入井。2.氧气瓶、乙炔瓶必须使用矿车或平板车运输,严禁氧气瓶、乙炔瓶同车运输,不得同人、油脂、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轻装轻放、绑扎牢固,防止滚动。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装设防震胶圈、防护帽,搬运前检查防护帽是否拧紧。3.电焊、气焊设备入井、升井时,机运队井口人员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使用地点、入井时间、升井时间。施工单位完成电焊、气焊作业后,必须及时将电焊、气焊设备升井,电焊、气焊设备在井下存放的时间严禁超过 12 小时。机运队负责监督,对在井下存
5、放的电焊、气焊设备超过 12 小时的单位在调度晨会上进行通报。4本安办、通风队、生产指挥中心必须建立电气焊报告台账,每次审批时在电气焊报告台账上进行记录,且各单位台账必须相符。5.通风队瓦检员负责对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地点的瓦斯等有害气体全程现场检测,确保作业区域各种气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严禁进行电焊、气焊作业。6.动用气焊所需火种必须是火柴,严禁使用打火机等其他火种;火柴必须由持电焊、气焊报告、执行现场瓦斯检查的瓦检员携带。7.气割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间距必须保持在 5 米以上,各类气瓶要距动火点 20 米以上,并且乙炔瓶必须放置在电焊、气焊点的下风侧,以防止乙炔瓶阀门、气带漏气造成
6、乙炔燃、爆等事故。8.电焊、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焊、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井下电焊、气焊作业。9.电焊、气焊作业人员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10.电焊、气焊设备必须完好。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完好可靠,气割用具、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并固定可靠;严禁沾染油脂。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接地必须良好,使用专用的焊钳线、接地线,严禁使用其他电缆代替。11.电焊、气焊作业影响到相关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以便相关单位做好防范措施。12.在电气设备、开关(无法升井的)等物体上焊接时,停电后方可焊接。在皮带机上方焊接时,带面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保护。13.施工单位电焊、气焊工作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回收电焊、气焊设备,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现场负责人在工作地点检查 1 小时,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14.井下电焊、气焊开始到结束,现场负责人、喷洒水人员、瓦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