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筒维修工岗位责任制井筒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3、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4、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掌握有关管理制度对本工种岗位的要求,并按规定要求操作,拒绝违章指挥。5、熟悉掌握井筒装备、设施情况。6、上岗前不得喝洒酒,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矿灯。7、井筒、井架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所带工具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8、按规定定期检查、维护、检修井筒装备、设施。9、检查、维护、检修井筒装备、设施时必须使用明确的联系信号。10、检查、维护、检修井筒装备、设施时,井口、井底车场在规定范围内任何人不得从事与其无关工作。11、熟悉自救互救常识,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现场或矿有关负责人汇报,并积极自救、互救。12、对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对因本人自主保安意识差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