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全员安全规定及责任范围井下安全员安全规定及责任范围1、井下安全员做到跟班下井,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监督他人工作,配合好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和矿安全领导小组保存一致,有事要商量,对各部的顶板、支护变化情况,做到脑中有数,不能有“一知半改”一问三不知现象,做到出井要汇报,入井掌握情当班人数和出井人数,对未出井的职工要说明情况,做好安全部门的有力助手,实现全年安全工作的宏伟目标。2、按矿安全规定进行工作,做到口勤、手勤、腿勤,对各工作面要进行巡回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就地解决,不准留尾巴,发现违章作业的,坚决制止,当时处理,重大不安全隐患报矿安全领导小组集中解决。3、井下在安全与生产矛盾时,必须先安全、再生产,不准盲目生产,不准违章指挥。4、建立安全登记台帐,做到安全工作有方向、有目标、对安全工作有急有缓相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