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供电负荷审批制度讲解了井下新安装电气设备时的供电网络变动申请流程。各监区需提前五天向机电科电气管理组提交包含实际线路图、设备型号及功率等信息的申请单,以便电气管理组进行验算并确定网络安全系数,同时选择合适的电缆截面积和设备型号,最终由机电科主管技术人员审批后,使用单位依据审批单领取所需物资。对于未经审批私自搭火或不按审批方案施工的情况,制度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整改通知乃至停止供电和拆除线路等,并强调对审批验算结果要有详细记录,要求验算人员、审批人及用电单位必须认真负责,否则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将受到严肃处理。井下供电负荷审批制度适用于煤矿等地下矿山开采行业中的各个监区及其他涉及井下电气设备安装与使用的部门。该制度旨在确保井下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性与规范性,保障井下作业环境稳定可靠,减少由于电气设备安装不当引发的安全隐患,为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提供制度保障,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规定,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