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供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讲解了矿井供电系统维护管理的具体规定。该制度明确了每月15日为固定停电检修时间,确保每次检修时长不少于4小时,以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变电所维修人员需在每天八点到达岗位听取值班人员反馈,并进行日常巡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若不影响运行的小问题则安排至月度检修处理,反之需要立即停电检修。此外,每日18:00-22:30设定为变电所的停电检修时段,期间检修人员将针对井下变电所各配电点存在的故障进行修复。对于每次月检和年检的结果,要求形成两份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存档。同时强调在定期检修过程中要认真记录检修情况,经由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在检修记录中签字确认完成交接。井下供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内部负责井下供电设备维护的部门与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变电所维修人员、值班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此制度旨在指导这些人员如何规范地开展供电设备的日常检查、故障排除以及定期检修工作,确保井下供电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减少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隐患,提高煤矿生产的整体效率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