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大队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救护大队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大队的战斗准备与行动,技术教育与训练,日常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2、组织制定大队长远、年度、季度和月度计划,并定期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各项工作。3、负责组织全大队的矿山救护业务活动。4、及时随队出发到事故矿井,负责指挥各中队的矿山救护工作;5、在事故矿井,是负责矿山救护队具体工作的领导人,必要时亲自带领救护队下井进行矿山救护工作;6、参加抢险指挥部的工作,参与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组织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7、掌握矿山救护工作进度,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8、与指挥部总指挥研究变更事故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