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掘进队小水泵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掘进队小水泵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位职责第 1 条 负责水泵的开停,排除积水,使排水达到要求。第 2 条 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第 3 条 认真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发现运转不正常及声音异常应立即停止设备的运转,进行检修处理。第 4 条 时刻注意工作地点涌水情况,发现用水量加大等异常情况,应检查分析原因并及时汇报区队和调度室。第 5 条 检查本岗位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安全确认和规程措施等现场落实情况。坚持每天清捞泵窝杂物及淤煤。第 6 条 经常检查排水管路情况,做到管路不漏水,吊挂整齐。第 7 条 保持水泵周围清洁卫生,做好交接班及设备运转记录
2、。第 8 条 严格执行互保联保、班前安全预想(提出安全防范措施),菜单式交接班、井下文明行为等制度。二、责任追究第 9 条 严格交接班管理制度。要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要向区队值班领导汇报。否则,罚款 50 元。第 10 条 严格各种记录责任制落实。对各种记录要认真填写。错填,漏填,乱写乱画不认真填写的追究当班司机责任,并罚款 50 元。第 11 条 严格卫生责任制落实。当班司机要对泵房卫生负责,卫生责任制分工明确,对设备表面灰尘未清扫彻底,地面清扫不彻底,地面杂物未整理者,罚款 50 元。第 12 条 严格工作责任制落实。按规定每班司机对泵房的各种提引水装置进行试验(真空、射流、底阀)并做
3、好记录,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区队值班领导汇报。否则,罚款 50 元。第 13 条 上班期间水泵司机不允许睡觉,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泵房内不允许其他无关人员逗留或睡觉。否则,每发现一人次(包括其他无关人员)对司机罚款 50 元。第 14 条 水泵司机要严格出勤制度:欠勤罚款 50 元,病假有医院证明,事假欠勤罚款 30 元。对迟到早退者罚款 30 元。第 15 条 对工作不落实,工作不负责,发现异常问题也不向区队值班领导汇报,被检查人员和区队领导查出问题的,视情节严重罚款 100-250 元。第 16 条 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听从安排,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惹事生非者停止工作,视情节严重罚款 100-250 元,并根据其认识态度再作相应严肃处理。第 17 条 未检查本岗位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安全确认和规程措施等现场落实等,水泵司机负直接责任。第 18 条 未严格执行互保联保、班前安全预想(提出安全防范措施),菜单式交接班、井下文明行为等制度,水泵司机负直接责任。第 19 条 其他严重“三违”,按矿上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