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拓队职责范围开拓队职责范围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做好全队范围内的安全工作。2、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和平利用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知识。3、各类特殊工种都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资格后持证上岗。4、熟悉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操作规程,严格按章作业,干部杜绝违章指挥,工人杜绝违章作业。5、掌握施工地点的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灾害预防,熟悉避灾路线,认真组织学习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工作中若遇到突发灾害时,应迅速将人员撤离灾区范围,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根据有关措施进行抢救。6、严格干部跟班制度深入现场,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隐患,真正做到先
2、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7、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安待清楚集体上下井,并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本单位无法解决的应请示有关部门及领导,予以及时解决。8、施工地点按规定安设安全设施,现场作业人员要配备安全防护器材,并能正常使用。9、加强绞车的管理,严格执行斜井和平巷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行人行车安全。10、严格执行“一通三防”各项管理规定,保护好通风设施。11、接受安监部门监督检查,认真整改现有存在的安全隐患。12、按时完成月初矿下达的进尺任务,及安排的其它掘进任务。13、保证所掘巷道的工程质量,控制每班材料的使用量。14、巷道掘进时,严格按照施工措施或作业工程规定进行施工。15、风水管路及各种管线的架设、维护和装岩机、绞车安装、拆除由机电科负责,运输部分由施工队负责。16、风筒由安全科指定位置,区队协助运输安装、吊挂日常维护由安全科负责,接线、标准化由机电科负责,风机的开停由区队负责操作。17、搞好掘进区域的文明卫生和降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