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日常充电检查制度矿灯日常充电检查制度1、日常充电过程中,必须对充电电压、充电指示表、充电弹簧片、以及灯头在灯架上的状态实行不间断检查。2、矿灯的日常充电检查,当班充电工每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机电部门对矿灯的日常充电实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罚款 10 元 。(1)矿灯上架前必须进行防爆检查,上架矿灯失爆的(每盏)。(2)充电电压不在 4.9-5.1 伏范围内的(每盏)。(3)充电架上的充电指示表坏或坏充电弹簧片在 24 小时内不及时更换的。(4)充电工未检查出来或检查出来后没有及时检修的。(5)灯头损坏造成矿灯不正常充电的。(6) 灯线电缆不按标准打结的。(7)其他原因造成矿灯不能正常充电的。(8)每发出一盏红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