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机构建立健全检查制度矿井安全机构建立健全检查制度1、必须建立安全员队伍(1)数量按上级有关规定配足;(2)素质必须符合: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有一定文化水平,能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工作;(3)工作制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制度、值班制度、安全人员意见书和事故统计,分析、报告等);(4)必须取得“安全员合格证”。2、必须建立通风防尘队伍(1)配有足够的安全检测仪器仪表;(2)通风瓦斯检查员应从事井下工作二年以上;(3)必须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3、必须建立辅助救护队伍。每季必须演习一次。4、每一班组必须设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员,安全员的任务、权利和工作制度必须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