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经理安全职责矿井经理安全职责一、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二、组织制定本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操作规程,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公司所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四、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专职技术管理人员。五、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六、组织制定公司井安全发展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七、负责按规定对安全培训、安全规划、安技措工程项目、安全装备等资金的安排,保证安技措所需人、财、物的及时到位。八、对所供应的物资、材料、设备负安全质量责任,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得入井。对因物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追究处理。九、主持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的决定、决议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措施。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和安全工作会议。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处理事故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