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防治水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矿长防治水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5、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