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责任制胶带输送机司机安全责任制胶带输送机司机负责工作面皮带的安全运行,保证皮带正常运转、提高运转效率。胶带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皮带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作业规程,掌握皮带的一般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懂得回采和巷道支护的基本知识;并依法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资格。一、岗位责任制第 1 条 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地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维护矿山企业的生产设备。 第 2 条 必须依法接受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 3 条 依法行使职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4 条 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熟悉机械设备工作原理及使用
2、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 5 条 检查本岗位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安全确认和规程措施等现场落实情况。坚持持证上岗,按章作业,搞好互保联保和相互保安,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第 6 条 开机前检查皮带机头、储带仓、张紧绞车等各部螺丝是否紧固和齐全,信号及操作按钮是否灵敏可靠,“六大保护”(堆煤、烟雾、超温、跑偏、打滑、自动洒水装置)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存在,应先处理好再开机。 第 7 条 皮带运行中,要注意观察皮带运行情况,当皮带连接卡失效,电机或减速机声音异常时,应及时停机,找清原因,及时处理。 第 8 条 工作中应集中精力,与工作面联系好,听清信号,出现特殊情况及时停机。 第
3、9 条 严禁杂物进入煤流系统,发现煤流中有杂物要及时停机拣出。 第 10 条 停机时关闭转载点喷雾,并切断电源,开关闭锁,清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卫生。 第 11 条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第 12 条 工作面发生灾害(水灾、火灾、顶板冒落等)时,必须立刻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灾害类型、地点、灾害情况等同时积极参加救灾。在灾害不能处理的情况下,保持冷静,在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沿避灾路线尽快撤离灾区。若撤离路线被堵塞,不能撤离时,就要设法到较安全的地方暂时躲避,安静、耐心地等待救护人员到来救护。第 13 条 严格执行互保联保、班前安全预想(提出安全防范措施),菜单式
4、交接班、井下文明行为等制度。二、责任追究第 14 条 以上条款如有一条及一条以上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并视情节给予 100300 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未构成犯罪的,按矿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分析情况进行处罚。第 15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的;(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 16 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二
5、)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 17 条 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皮带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 18 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皮带司机应负直接责任。第 19 条 未检查本岗位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安全确认和规程措施等现场落实等,皮带司机负直接责任。第 20 条 未严格执行互保联保、班前安全预想(提出安全防范措施),菜单式交接班、井下文明行为等制度,皮带司机负直接责任。第 21 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